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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谋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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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陆运两百里之后就能重新装载到船上,就能继续南下。
船主的装束在船上时看不出什么特别处,上岸时却穿长袍,罩青衫子,戴方帽或小缎帽,佩小牛皮抱肚,用粗大银链系定,内中塞满了铜钱。穿生牛皮靴子,走路时踏得很重。个子高高的,瘦瘦的。有一双大手,手上满是黄毛和青筋,脸上也布满了水锈,这是水上讨生活的人最明显的标志。
这种人好喝酒,人也四海,对女人也毫不吝啬,是宿州渡最受歌妓们欢迎的豪客。水手多强壮勇敢,眉目精悍,善唱歌、泅水、打架、骂野话。下水时如一尾鱼,上岸接近妇人时像一只小公猪。
吕惠卿的精神好了许多,被阿佑用被子裹了背到客舍大堂,选了一处僻静的地方安置好老爷,要了一碟子盐豆子,打了一角浊酒,就一边吃豆子,一边喝酒,陪着老爷听来自四面八方的消息。
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差不多十天,掌柜的早就熟悉他们主仆的习惯,靠墙的座位照例是留给他们的,坐在这里能清楚地看到大堂的每一个角落。
两天前,吕惠卿甚至看到了自己认识的一个人,这个人叫做沈括,最喜人世间的奇闻异事,但是这个人看到自己却似乎没有看到一般就从身边走过,看到吕惠卿疤疤癞癞的臂膀,甚至嫌弃的撇撇嘴。
自尊心极强的吕惠卿并没有上前相认,他也非常的清楚,这个人实在是算不得良友。
照镜子的时候吕惠卿才发现沈括为什么不认识自己了,铜镜里的人他自己看着也非常的陌生,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,他的头发甚至白了大半,面容也枯瘦的没了人形,再加上疤疤癞癞的臂膀,沈括能认出来才是怪事。
从那一天开始,阿佑就发现老爷变了,变得更加的消沉,很多时候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,但是对外面的那些纷乱的消息反而更加的关心了。
“娘的,呆子都知道蜀中的钱好赚,可他娘的那些蜀中人根本就不给老子们一口饭吃,他们水里有自己的船,岸上有大象,用大象这东西来运载货物老子们是没法子比,这东西不但一次抗的多,最主要的是安全,且不说一路上的蛇虫虎豹听到这东西的动静就跑的没了影子,就连山里的盗匪见到大象也只有抱头鼠窜的份。
可是河里的船就欺负人了,听说他们在宜州造了一种平底船,听说这种船一次载货量极大,还非常的结实,虽然走不得大江大河,可是在运河里走却最合适不过了,再这么下去,老子们就全部得去喝西北风,这是不给人活路啊。”
一个粗壮的船主恼怒的把自己的方帽拍在桌子上,大声的抱怨着。
另一个船主粗鲁的推开怀里的歌妓烦躁的道:“说这些有什么用,人家背后站着云大将军,您难道还想和这位爷比较一下高下不成?”
粗壮船主顿时就没了音,一口气喝干了酒碗里的酒,往桌子上扔了一把铜钱道:“且活着吧,如果这碗饭吃不成了,老子们就上山当贼,下水当盗,然后等着这位战无不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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