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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3章、下马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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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脑瓜子越来越好使,只怕都记不住。
这就完了吗?
呵呵,这才哪到哪啊!
朱元璋虽然后宫佳丽不少,但是并不满足于此,他还下令让大臣帮着他选秀女,由于心急朱元璋不等大臣选好秀女,就自己选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。这个女子是一个姓熊的宣抚使(简称熊宣使)的妹妹熊氏。朱元璋想要把熊氏选进皇宫侍奉自己,但是却被一个叫张来硕的员外郎泼了一盆冷水,张来硕对朱元璋说:“皇上,熊氏已经许配给参议杨希圣了,您让熊氏进宫不太合适啊。”
朱元璋听了大怒,对着张来硕呵斥道:“谏君不当如此!”
然后命令御前侍卫用刀将张来硕的牙齿都敲碎了。这还不算完,后来熊氏的未婚夫杨希圣得罪了丞相李善长,李善长在朱元璋面前参了杨希圣一本。
李善长在奏章中说杨希圣和另一个大臣李饮冰滥用职权,胡作非为,朱元璋下令将二人黥面(黥刑,在犯人脸上刺字),事后朱元璋还怒气冲冲地说:“(杨希圣)奸诈百端,谲诡万状,宜此刑。”
朱元璋的行为表面上看是为了惩罚杨希圣,其实是有嫉妒和报复的私心在里面的,因为熊氏已经成了杨希圣的未婚妻,朱元璋虽然贵为天子,却也不能强娶大臣的未婚妻,所以朱元璋咽不下这口气,借此机会对杨希圣加以报复。
要知道大明不是宋朝,按照《大明律》的规定,只对谋反的犯人和家属处以黥面之刑,杨希圣所犯的只是“弄权不法”,不应该被判处黥刑的。朱元璋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,嫉妒心理让朱元璋失去了利智。
杨希圣被黥面之后,被发配到了江苏淮安,杨家经此一吓自然不敢再迎娶熊氏,但是朱元璋又觉得自己似乎干的过火了,最后还是把熊氏赏给了杨希圣。后来也不知怎么的,朱元璋又给了杨希圣官做。
只不过到了两广为官,对这个时代的大青巾来说,还是流放。
当皇帝的抢臣子的媳妇。抢就抢吧!反正他是皇帝,真就抢了,也没人敢为这事闹腾。但是他偏偏抢了一半。
不知是良心发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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